第一條:獎學金名稱:「水管裝置業會員及子女獎學金」。
第二條:本辦法旨在鼓勵會員及子女敦品好學為國家培養人才。
第三條:獎學金來源:於年度預算內編列之。
第四條:獎學金金額:按獎學金名額編列。
第五條:獎學金分配情形:
第六條:獎學金名額如下:
第七條:獎學金申請對象及標準:
第八條:申請日期:每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至十二月十五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第九條:申請手續:申請人持本會印刷之申請表、依式填一份附同全學年度之成績單及學生身分證影印本各乙份及印章送會審查。
第十條:本會獎學金審查程序規定如下:
第十一條:獎學金錄取先後順序如下: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